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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 自住房出租不超过6年,以后在出售该物业时,增值税是可以得到豁免的。这个6年是可以整个6年不间断的租出去,也可以是分开几段时间租出去,只要租出去的几段时间加一起不超过6年即可。另外,当你每次搬回去住,把该物业再次当做自住房后,你又将会得到6年的增值税豁免的权利。

很多人由此想到,这样不是可以买很多套物业,每个都进去住一段时间,让它们成为自住房,然后出租不超过6年并出售而不用交任何的增值税嘛。这个想法只有在一个物业卖了以后再去购置下一个物业,即不可以同时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物业的情况下才成立。但是很少有投资客会去这样做,因为他们手上一直都会有好几套。简单来说,如果你手上有多套物业,任何时候只有一套物业可以是你的自住房,其他的物业必须算作投资房。有一点值得提的是,选择哪一套物业作为你的自住房是允许在出售某物业时进行选择的。

那么如果你的自住房出租超过6年了是不是等于你要交所有这段出租时间所产生的增值税呢?答案是比你想象中的要好 – 你只需要交超过6年的那部分,比如自住房出租了10年,房价升值了100k, 这种情况下,你有60%的增值是不用交税的 (6年/10年*100%),只有40k升值的部分是需要交增值税的。

另外,如果自住房是你唯一一套物业,只要你不拿来出租,你可以无限制空下去,在出售时而不需要交任何的增值税。

Pitt Martin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处理投资房税务方面的经验,我们擅长投资物业相关的税务策划,包括利用公司,家庭信托,自管养老金等结构去购置投资物业。

皮特马丁Pitt Martin会计师事务所 坐落在悉尼市中心 (Sydney CBD),请联系我们的中文合伙人Robert Liu,电话是+61 2 92213345,邮箱地址是 robert@pittmartingroup.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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