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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海外的非居民雇员合作对澳大利亚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重要的税务责任。以下是关于基本内容的简明解析:

1. 确定雇员身份

在开始之前,您需要弄清楚雇员是员工还是独立承包商。这是关键的一步,因为不同类型的雇员适用不同的税务规则。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在其 “员工还是独立承包商” 指南中对此提供了明确说明。如果您不确定,建议寻求专业建议。

2. 员工的税务规则

如果该雇员被认定为员工,并且在税务上不是澳大利亚居民,需了解以下关键点:

(1) 收入税

非居民员工通常仅需就澳大利亚来源的收入在澳大利亚缴税。

例如,如果工作完全在海外完成,则可能无需在澳大利亚纳税。

双重税收协定(DTA):您需检查澳大利亚与雇员所在国家之间是否有双重税收协定。

澳大利亚与大约45个国家签订了DTA,用于规定此类收入如何纳税。

举例来说,根据澳大利亚与菲律宾的DTA(第15条),如果工作未在澳大利亚完成,澳大利亚通常无权对此收入征税。

(2) PAYG 预扣税

如果非居民员工的收入来源于海外,则通常无需代扣代缴PAYG税款。

(3) 养老金(Superannuation)

对于非居民且工作全部在海外完成的员工,澳大利亚的规定通常无需支付养老金。

但您需要确认该雇员所在地的法律,是否需要缴纳养老金或类似的供款。

(4) 当地税务建议

必须咨询该雇员所在地的税务专家,以了解您是否需履行预扣税、养老金等义务。

3. 独立承包商的税务规则

如果雇员被认定为独立承包商(或通过信托或公司运作),需关注以下要点:

(1) 收入税

非居民承包商仅需就澳大利亚来源的收入在澳大利亚缴税。

例如,根据澳大利亚与菲律宾DTA的第7条,若承包商未在澳大利亚设立永久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其收入通常无需在澳大利亚纳税。

(2) PAYG 预扣税

在以下情况下,通常无需代扣PAYG税款:

  • 承包商拥有澳大利亚商业编号(ABN)。
  • 双重税收协定(DTA)排除了澳大利亚的税收权利。
  • 承包商未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

若承包商完全在海外工作且未在澳大利亚有任何实体存在,则其通常不会被视为在澳大利亚经营业务。

(3) 向ATO申报

如果您的企业涉及建筑、清洁、IT或安保服务等行业,向海外承包商支付的款项可能需包含在 “应税支付年度报告(TPAR)” 中。

4. 关于永久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s)

与海外雇员合作可能导致您的企业被视为在对方国家运营。这种情况被称为永久机构,可能会使您需要在该国缴税。

永久机构定义:通常指在另一个国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例如办公室或仓库)。

每个双重税收协定对永久机构的定义各不相同,因此需了解与您合作国家相关的法律。

5. 为什么需要专业建议?

海外雇员及税务相关规则可能非常复杂,一旦出错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税务或罚款。因此,建议您:

同时咨询澳大利亚和雇员所在国的税务专家。清晰了解您的义务,以避免意外问题。通过细致处理这些税务细节,您可以专注于优化国际合作,同时确保合法合规。

皮特马丁会计师事务所 Pitt Martin Group 是一家提供税务,会计,生意咨询, 自管养老金及审计的贷款等综合性服务的经澳洲会计师公会认证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我们每年会花上几百个小时去研究新的税法,以保证我们的客户可以最大化合理避税。我们的中文联系方式是 Robert Liu +61292213345 或邮件 info@pittmartingroup.com.au。皮特马丁会计师事务所Pitt Martin Group坐落在交通便利的悉尼市市中心,是一家拥有可以说中文合伙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的荣誉包括2018年CPA新州首席优秀奖, 2020年澳大利亚小生意年度冠军入围奖, 2021年澳洲知名媒体《每日会计师》年度最佳会计师事务所冠军入围奖,2022年最佳会计师事务所新人入围奖和2023香港澳大利亚商业协会最佳积极生意入围奖。

皮特马丁会计师事务所 Pitt Martin Group资质包括超过十五年的从业经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CPA)执业认证会员,澳大利亚税务注册代理,新州、维州和西澳律师协会信托账户 (Trust Account) 认证审计师,澳大利亚金融贷款经纪人协会(FBAA)执业认证会员,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注册代理,XERO, QUICKBOOKS, MYOB等会计软件授权单位及认证顾问。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具体情况而形成建议。任何个人或团体应该在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后方可采取行动。由于税法的时效性,我们在发布时已致力于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但不能保证所称述的内容在今后任然可以适用。转发该文内容请注明出处。

By Robert Liu @ Pitt Martin Tax